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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9  来源:本网  点击量:2078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Ι级响应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0〕6 号)、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坚决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响应工作的通知》(川疫联防办〔2020〕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广大市民和各经营单位自觉遵守。

 一、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不得承办任何群体性聚餐宴席,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各酒店(餐饮企业)要无条件全额退还定金。禁止从疫情严重地方归来人员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各乡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严格管控居民、村民参与群体性聚餐,严防疫情扩散。

 二、禁止活禽运输、交易和零星宰杀

 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活禽,禁止在农(集)贸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加大活禽集中宰杀点的卫生学处置力度,强化源头防控。

 三、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在疫情防控期间,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总指挥部(领导小组)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 年 1 月 26 日

 

(第 号)

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未经允许不得停止营业,各经营单位业主在疫情防控期间要确保市场供应,加强环境消毒杀毒。所有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佩戴口罩上岗。

二、所有茶楼(茶馆、茶室、茶坊、坝坝茶、棋牌室、水吧)、洗浴保健(洗浴中心、浴足房、大众浴室、保健按摩房)、体育健身(健身房、瑜伽馆、游泳馆)、美容保健(非医疗性的美容、美体、美甲店,SPA 馆、汗蒸馆)、游乐场所(室内外儿童游乐园、电玩室)等人员聚集场所暂停营业。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 年 1 月 27 日

 

 

 

(第 号)

一、对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广人员实行健康提醒、健康筛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相关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要居家医学观察 14 天。拒不执行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已实行“封城”措施地区的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我市。 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先行到指定地点隔离。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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