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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管理及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18  来源:本网  点击量:573

    一、学校负责人是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管理负全面责任。

    二、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小组,实行岗位责任制。落实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三、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应和所属地医疗机构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制度,明确学校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在医疗机构指导下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的国家各项卫生标准、规定,开展学校日常的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五、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的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1
、严格落实因病缺勤监测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制度、休复学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2
、按要求指导各班级每天严格按照传染病疫情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开展各项制度的经常性检查、督促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落实。

    3、每年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师生学习传染病疫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提高师生传染病疫情管理素质和知识水平。

六、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小组在当地医院及区疾控中心指导下,有效落实传染病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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