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 通知公告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

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本网  点击量:1985

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疫情防控分区分类管理政策和我市当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除继续保留市域边界、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防疫查验点外,市域内县区之间及市域内设置的其它交通防疫查验点一律取消。村、社区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恢复开放皇泽寺、千佛崖、剑门关—翠云廊、梨博园、鼓城山—七里峡、唐家河、战国木牍文化园、天瞾山、平乐旅游区、明月峡4A级及以上景区;3A级及以下景区恢复开放由县区根据辖区内防疫情况自行决定。

三、乡镇农贸市场一律开业,允许农民群众在场镇沿街摆摊设点,售卖自产农产品。

四、市指挥部第2号公告中要求暂停营业的茶楼、洗浴保健、体育健身、美容保健、游乐场所等5类商业业态中,恢复室外坝坝茶、室外体育、室外游乐场所营业,美甲店允许开业,其他商业业态经营网点已暂停营业的应立即恢复营业。室内营业场所要适当控制人流数量,顾客在酒店大堂用餐时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20日11时

 

上一篇 ` 下一篇


Copyright © 2017 www.gys081zx.com All Right Reserved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鞍之路

电话:0839-3350131邮件:

   川公网安备51080202000033号 蜀ICP备16007892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